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组织2024年第一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我院2024 年第一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五)规定:大中专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师范类中文专业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师范类其他专业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各系应积极组织所属学生(未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相关文件请在办公OA)下载。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