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校园车辆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和生活,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以服务为宗旨,对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校园车辆行驶
(一)学院教职工车辆、家属区住户车辆以及食堂、超市、澡堂、物业等长期出入校园车辆,在保卫处办理车辆登记后录入门禁系统,系统识别后进出。
(二)公务访客由部门负责人与保安队长(副队长)电话确认后,登记进入。当校园车位已停满时,访客可在登记后,通过闸机步行进入学院。
(三)探亲、访友的车辆由校内联系人在门卫值班室临时办理。当校园车位已停满时,访客可在登记后,通过闸机步行进入学院。
(四)送货、施工车辆,由业务部门核定机动车车型、数量,在保卫处备案后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期进入。
(五)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属地内的警用车辆或其他抢险、抢修、垃圾清运等特殊车辆进入学院,门卫应主动配合疏导通道。
(六)出租车(含网约车)等营运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需接送病人、携带大量物品或遇到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急需进校的,乘车人要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情况,允许后方可进入。
(七)在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允许在二校门区域内工作的在职教职工车辆进入二校门,停放至指定车位(车位停满为止)。
(八)严禁在校学生驾驶汽车和摩托车入校。
(九)校外快递和外卖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本院快递业务由现有快递公司依照协议服务。
(十)所有进入校园车辆禁止鸣笛,主动礼让行人。
(十一)大门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 公里/小时,二门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20公里/小时。
二、校园车辆停放
(一)校园设有指定停车场、停车位等,机动车要有序停放,并在车内预留有效联系方式,不得在校园道路上乱停乱放。
(二)送货和施工车辆,按照就近停放就近卸货的原则,工作完成后及时驶离。
(三)学院主干道原则上不允许停车。
(四)驾驶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锁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以防被盗;学院对进校机动车在校期间发生刮擦碰撞等损坏和车辆及车上财物遗失和被盗等情况概不负责。
(五)访客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三、其他规定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均需遵守上述规定。对于违规车辆,学院将取消该车进入校园权限。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如师生员工及住户有更加合理化的建议,学院将及时修改完善。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