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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5-06-09   来源:电教中心   点击量: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职教网与INTERNET互连,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网络管理中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校园网由网络管理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连入INTERNET;

第二条 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和用户向网络管理中心申请连入校园网后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管理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不得私自盗用他人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条 校园网上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四条 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

第五条 网络管理中心和各入网单位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

第六条 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必须与网络管理中心签署校园网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