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主持教学部的全面工作,对教学部工作承担责任。
2、主持制订教学部各有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教学部发展规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3、主持实施本部门的学科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安排,检查公共课教学进程,进行教学管理、组织教学检查和评教活动。
4、组织公共课各教研室对教材、讲义、题库等教学资料的选用和审核。指导公共课的学术交流、教学方法及课程思政交流活动。
5、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根据学院规定安排教师进行培训、申请师资引进,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教职工的考核。
6、主持教学部的学术、科研工作。制订科研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活动。组织职称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审查、评议、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确定教师的评优评先。
7、负责制定教学部经费预算,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负责本部门的各项经费的使用。
8、负责本部门人员定岗,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调整优化教学部教职工的工作。
9、关心教工生活,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10、完成分管院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