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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游职业学院选择“学院通勤车服务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单位”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4   来源:   点击量:

按照《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选择学院通勤车服务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单位项目。此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此项目的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选择学院通勤车服务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单位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末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报名需提交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复印件;

(二)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内容:

公务用车:1、公务用车租赁价格执行省财政厅规定价格;2、所提供公务用车年限为6年以内,运行里程10万公里以内;3、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年度审验合格,车辆保险上全险及车上人员全险;4、驾驶员驾驶证检验合格,且应为5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者;5、公务用车租赁费用不得高于省财政厅规定金额(主要包括车辆租赁费、驾驶员雇佣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不含驾驶员食宿费用);6、服务公司需有汽车租赁经营范围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通勤班车:1、通勤班车车辆购买时限不超过6年,运行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2、座位数根据学院乘坐人数进行实时调整;3、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年度审验合格,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不低于200万第三者责任险和不低于50万承运人险;4、驾驶员驾驶证检验合格,且应为5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者;5、运行线路根据甲方需求规定;6、班车早晨、下午始发点、回归点均在许东校区;7、除正常一天2次接送外,如学院有应急用车应优先满足,费用参照接送路程和接送费用;8、服务公司需有汽车租赁经营范围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二)期限:1

(三)结算方式:通勤班车签订合同后预付200天费用,到期后多退少补;公务用车按项目单位进行结算。

、报名时间:2024114日至2024116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

、提交响应文件要求(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并密封)

报价单为综合报价报价费用包含人工费、车辆费、运输费、安全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后于2024117日下午5点前交回

递交地点: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后勤管理处二层201室

、成交方式:参考综合条件、低价中标

、成交通知:成交人确定后,将在山西旅游职业学院网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成交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海波    联系电话: 18603468229

 十、因通往学校道路进行封闭施工,相关资料可快递提交。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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