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 重要寄语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 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6   来源:   点击量: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 通知》(教党﹝2020﹞32 号)、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教师﹝2020﹞9 号)精神和要求, 现将我院学习贯彻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

1.学院为各系部处室配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两本书,请结合两个文件, 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2.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次,开展交流研讨。

3.各系部、处室要组织所属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深刻领会《习 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和习近平总书 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以下简称重要寄语)重大意义。各系要通 过不同方式在学生中开展学习活动。

二、开展专题讲座

教务处负责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在全院教师中组织一次专题 讲座或集中论坛,系统掌握、把准吃透重要寄语和《讲义》的深刻 内涵,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信心。

三、工作要求

1.学习贯彻重要寄语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 育的重要论述是全国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要面向全院师生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引导广 大师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寄语和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确保学深悟透。

2.学院各系部、处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工 作,把学习贯彻活动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3.各系部、处室要及时将本部门学习贯彻活动情况在部门网站 上展示,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4.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并一份教职工学习体会 书面提交宣传统战部。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

宣传统战部

2020 年 10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