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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8-08-28    作者:     来源: 学生工作处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优良院风、班风、学风的形成,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和比例

        先进班集体每年度评比一次,一般不超过全院班级数的20%

        二、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先进班集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各系负责人等组成。

       三、评选条件

       ()积极组织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班级学风好,能按时完成作业、实验和实习任务,课程考核无作弊现象,学习平均成绩在本系同年级中名列前茅;到课率达90%以上;任课老师评价为优秀。

       ()班内管理制度健全,注重思想教育工作。坚持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同学之间团结友爱,无人受到学院或团内的纪律处分,无人参加打架事件,在精神文明活动中成绩显著。

       ()班级领导班子好。班团干部以身作则,团结一致,协调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带领全班同学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班内发生问题能及时向辅导员和有关部门如实反映,积极配合解决。

       ()教室、宿舍、公共卫生区在每次检查中名列前茅,学期平均分不低于90分,在公寓检查中宿舍评分不低于80分。

       ()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体育达标率达95%以上;经常开展有益的、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及学院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在学院的各项评比中成绩为优秀。

        四、评选程序

        ()学院每年3月开始组织上一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各班按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将上一年度班级情况总结及相关评选材料报本班辅导员初审。辅导员
对符合条件的班级向所在系上报。无书面总结的班级不予评选。

       ()各系组织本系辅导员集体评议,核实申请评选班级的评选条件,筛选优秀班级,提出本系先进班集体建议名单。

       ()各系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评出本系先进班集体,审核材料后报院学生处。

       ()学生工作处(部)根据各系报送的评选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学院先进班集体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三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批准并进行表彰。

        五、附则

      (一)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

       (二) 本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通过,201891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