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5】6号)文件要求,按照“考生自愿、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单独招生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招生全面工作。学院党委书记任领导组组长,领导组成员由学院副院长、副书记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工作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室、院办公室、电教中心、保卫处、后勤处、计财处负责人及各系主任、各系书记、招生办工作人员等组成。
二、招生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政策,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总体工作, 统筹、组织、协调各工作小组,顺利开展工作 。
招生办:负责联系省教育厅、省考试中心,协调落实招生计划,报送招生信息;实施网上录取,下载考生档案,发放、邮寄录取通知书,录取信息和政策进行网上公示;保证录取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等。
各系主任、书记:负责收集、设计、制作年度招生宣传资料,深入到市、县农村或基层学校宣传,确保完成全院招生计划;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发放准考证。
教务处:按照单独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命题、制卷及试卷的交接工作;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做好试卷印刷、保存、运送等工作环节的保密安全工作;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发放准考证;做好考试安排、判卷、成绩汇总等考务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单独招生考核期间的巡视工作,选聘安排巡视人员,对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受理申诉请求,查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事件等。
财务处:负责学生缴费系统的畅通及有关缴费政策的解释。
电教中心:负责招生期间网络安全及网上宣传、网上信息更新和信息公布等工作。
保卫处:制定单独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院办、后勤部门:做好招生期间的卫生、水电、食堂就餐及医疗等保障服务工作。
三、招生工作进度
3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单独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
3月下旬,考生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3月下旬,学院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报考信息;
4月14日前,学院组织考生进行信息确认和考试(测试);
4月18日前,学院进行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
4月23日前,学院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预录取信息;
8月,学院通过院校录取子系统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四、 纪检监督
纪检监督要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纪委派专人对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351-7978552,受理申诉请求,查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事件等。考生及工作人员若有违纪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审核人:宁孟丽
终 审:王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