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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体学习

发表人:浏览次数:发表时间:2024-04-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不断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4年4月11日,纪检监察党支部组织开展了集体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张晓燕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李希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和《国家安全知识百问》等内容。

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4月7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研究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相关工作》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

纪委书记李双喜同志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学习贯彻《条例》需要理解把握的重点问题”等方面为全体党员讲授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会议还进行了警示教育,通报了省纪委下发的违纪违法案例。

学习结束后,党支部书记张晓燕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年轻干部要切实提升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提高工作本领,勇于担当作为。要根据总书记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考察时的要求,用好红色资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巩固好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

二是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在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近日党中央和省委都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纪检监察党支部前期已经率先开展了党纪学习,今后要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持之以恒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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