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坚守重要节点为抓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加强文明殡葬祭祀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系部处室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统筹落实好假期值班、公车管理、外出报备等相关规定,教育引导部门教职工遵守党纪法规,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带头严于律己,做到令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严守纪律规矩,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接受旅游、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全体党员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好自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开展祭扫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文明祭扫相关规定和春季防火有关要求。
三、持续正风肃纪,严肃执纪问责。学院各级党组织、各系部处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所属人员节日期间的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纪委将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