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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晋源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建忠等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被查处

发表人:纪检监察室浏览次数:发表时间:2022-08-05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太原市晋源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建忠等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建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组织高档宴请,并由私营企业主支付相关费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向其核实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时任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刘伟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却执纪违纪,接受高档宴请,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杨建忠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调研员;给予刘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进行组织调整,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山西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伟,省农信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任晓峰,山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刘英魁,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丁国栋,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任晓华等5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自律、尚俭戒奢,但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高档宴请。鉴于5人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节,决定对李伟、任晓峰、刘英魁、丁国栋、任晓华等5人予以诫勉。

    对杨建忠等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省委、省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释放了对“四风”问题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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